“只需加好友、轉發(fā)朋友圈即可免費領取價值不菲的車厘子……”近日,成都市民張先生看到朋友圈發(fā)布的免費領車厘子廣告,果斷入群準備領3斤嘗嘗。結果張先生不僅沒收到車厘子,還被騙了50元。
因為輕信了朋友圈免費領取車厘子的信息,張先生最終被騙走了50元,但是他已經很“幸運”了,有些人因為輕信類似的信息,損失了幾萬乃至十幾萬元。有數據顯示,2020年以來,騰訊110受理“免費送商品詐騙”舉報16904起,男性舉報者占比40%,平均被騙金額為800余元;60%為女性舉報者,平均被騙金額為2000余元。
這種“免費領商品”的騙局,相信很多人在朋友圈都遇到過,有的是領車厘子,有的是領芒果,還有的則是領床上四件套等等。雖然絕大多數網友都不會相信,但總會有人上當受騙。騙子的基本套路就是“普遍撒網,重點捕魚”,那怕100個人里面有一個人相信,他們都會詐騙到巨額錢財。今年2月份,寧波慈溪警方偵破了一起電信網絡詐騙案,犯罪嫌疑人以免費送榴蓮為幌子誘騙受害人刷單,最終涉案金額竟高達3800多萬元。
正如有網友所說的那樣,面對這樣的低劣騙局,你沒有上當,那只是說明你不是騙子詐騙的目標人群。尤為令人警惕和擔憂的是,騙子在拋出“免費領商品”的誘餌時,前提條件就是要求網友轉發(fā)到自己的朋友圈,或者是發(fā)布到多少個微信群里。這就會導致這些虛假詐騙信息呈現幾何級數的傳播,把潛在的受害人從無數的網友中篩選出來,并使他們最終掉進騙子精心設置的陷阱。
所以要想遏制這樣的騙局繼續(xù)肆虐,除了依靠警方、電信部門以及微信平臺的積極作為之外,還需要普通網友拒絕轉發(fā)這樣的信息,把它屏蔽在自己的朋友圈之外,避免更多的人看到,乃至上當受騙。很多網友之所以會在自己的朋友圈轉發(fā)這樣的詐騙信息,一方面是抱著貪圖小便宜的心理,總想著天上會掉餡餅;另一方面則覺得朋友圈是自己的,轉發(fā)什么信息是自己的權利和自由,不關其他人什么事情。
貪圖便宜的心理暫且不論,不負責任地在朋友圈轉發(fā)一些虛假詐騙信息,本質上來說也是一種“無心之惡”。朋友圈,顧名思義就是里面的人以自己的朋友為主,所以我們在朋友圈的活動就要顧及到朋友們的利益,不能因為自己的“無心之惡”而把他們置于被詐騙的境地。朋友圈是你的沒錯,但是它本身具有“公共場所”的屬性,它上面出現的信息會給他人帶來影響,所以“朋友圈不是法外之地”已經成為一種社會共識,我們需要對它所發(fā)布信息的真實性、可靠性負責。(天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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