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我來說,在不對他人造成實際傷害的前提下,真正的三觀不正,只有一條:用自己的三觀去要求別人。這樣的人,往往也不是什么惡人,相反,他們也許很善良。他們把三觀強加于人的動機也可能是出于好心:我的三觀才是正確的,說到底,還不都是為了你好!為了這個社會好!
無論一個人的三觀多么“邪”,只要不把自己的觀點強加于他人,我都會尊重;無論一個人的三觀多么“正”,硬把自己的觀點強加于他人,我都會反感。王小波說過:"任何一種信仰,包括我的信仰在內(nèi),如果被濫用,都可以成為打人的棍子、迫害別人的工具。" 我想加一句,包括對“正三觀”的信仰,對“正義” 的信仰。為什么這么說呢?因為很多時候,“正義”其實比“邪惡”更可怕。
有個友鄰曾經(jīng)發(fā)了一條廣播“一直不明白一群人欺負或孤立一個人,這種事的快感到底在哪里?初中時我自己曾有一次經(jīng)歷過,得罪了一個人,于是他們那個小圈子七八個人來欺負我,被我用板凳砸翻了三個,自己也被打一臉血,最后有五六個家長被叫來座談。那次之后,再沒有人敢來試探我。所以我對欺負和被欺負的雙方都不能理解。”
大家七嘴八舌的討論了一番,基本上達成了共識:那是集體主義的惡,往往跟受欺負者本身沒多大關系。在群體里,個人的惡就顯得不那么凸現(xiàn)了。
我當時覺得這樣的解釋是合理的,但隱約覺得還少了點什么。
然后,有個曾經(jīng)欺負過別的孩子的人,站出來說話了:“我當時的想法是,世界不是白的就是黑的,不是惡的就是善的,而我是善的,你又跟我不一樣,所以你就是惡的,所以我周圍的善勢力要團結起來消滅你這個惡勢力。”
這個解釋讓我豁然開朗,原來這不僅僅是個人的惡被集體的惡淡化的問題,根本問題出在,欺負他人的人認為,“我們是正義那方。”
他們在作惡的時候,并不認為那是惡,而認為自己在代表正義!
回顧一下歷史上的那些重大悲劇。哪件不是以善的名義,打著正義的旗幟?
二戰(zhàn)中,施害者對猶太人的種族滅絕大屠殺。盧旺達大屠殺,施害者對圖西族,及胡圖族溫和派的大屠殺。文化大革命,施害者對知識分子、干部、各界知名人士和無數(shù)躺槍群眾的迫害。
拿文化大革命來說, 余華的《兄弟》中,通過宋凡平這個角色,把文化大革命的殘酷展現(xiàn)得淋漓盡致。父親說,現(xiàn)實中有太多比小說更殘酷的故事,他就親身經(jīng)歷過摯友加良師,一個平時連螞蟻都不忍心踩的人,最后被逼上絕路,用兩把菜刀狂砍自己的脖子,以這樣的方式告別了他看不到任何希望的人世。
母親也跟我講了不少關于那個年代的事情。我印象最深的,是其中一件相對“溫和”的事。當年我外公被打為右派,我媽放學后,看見帶著高帽,被群眾拉著游街的父親。她感到了恥辱和憤怒。不是對這場運動的憤怒,不是對揪著外公的群眾的憤怒,而是對外公的憤怒。她當時憤怒的是,為什么他要成為右派,給家里人丟臉。這是多么可怕的事情!就算至親的人受到莫名迫害,一個人寧可相信親人有罪,也不愿意相信也許某某是錯的,當時所謂的正義是錯的。被迫害者的家人都是這樣的心態(tài),更不用說那些迫害別人的人了。
讓我們回過頭來說說施害者。我覺得施害者可以定義為直接施害者和間接施害者。直接施害者往往是受到煽動的群眾,間接施害者就是背后的煽動者。歷史的任何悲劇,無論是煽動者,還是參與的群眾,這兩種人都脫不了干系。
那些人類重大悲劇的煽動者,后來被世人定為歷史罪人的惡人,是以什么樣的口吻號召群眾的?沒有一個人會說:“走,跟老子一起去作惡!”相反,他們總是以萬人敬仰的“圣人”面目出現(xiàn),雖然煽動群眾的手段五花百門,但本質(zhì)上無外乎都是:“讓我們?nèi)檎x而戰(zhàn)!”
事后諸葛亮好做,后來我媽當然也意識到了自己當時的愚蠢。但當事情發(fā)生的時候,有多少群眾會真正冷靜地去想一想:這件事情真的是對的嗎?多數(shù)人的邏輯無非是,既然是XXX說的,那肯定是對的。而XXX又是我們敬仰的人,跟著他走,怎么會錯呢?從群眾的角度出發(fā),專制者為何如此熱衷于搞個人崇拜,也就不難理解了。
人的本性是很復雜的。人們常說“邪不壓正”。我相信善的那一面,蘊含著強大無比的力量。惡的力量本身其實并不可怕,因為有善的力量支撐著我們。當惡以惡的面目出現(xiàn)時,只會成為過街老鼠,人人喊打??膳碌氖牵瑦阂?ldquo;正義”的面目出現(xiàn)。群體的悲劇,往往來源于這種偽為“善”的“惡”。這也是善的力量的可怕之處,人類歷史上的那些重大悲劇,并不是在人們“作惡”的本性下釀成的,而恰恰是在人們“行善”的本性的驅(qū)使下完成的。在群體悲劇中,把屠刀揮向無辜者的人,往往并不是什么“邪惡”的追隨者,而是那些過分迷信“正義”的人。
瞧,讓一個好人做惡事,其實很簡單,只要給這件惡事,披上一件“善”的外衣就行了。 “善”最大的敵人并不是”惡“,而是愚蠢。正是因為愚蠢,善人才會做惡事。
你們也許覺得歷史悲劇離我們太遠,但如果多數(shù)人都熱衷于搞價值判斷,并覺得自己必須“伸張正義“,必須支持”正三觀“,打壓”不正三觀“,歷史的悲劇很有可能重演。日常生活中,很多人作價值判斷時,往往太過依賴“是非標準”,覺得“是非標準”是種客觀存在,相信起來比較靠譜,用它來衡量一個人的三觀正不正也合情合理。但“是非標準”其實從來不是客觀存在,而是社會多數(shù)人的主觀存在。多數(shù)人認為對的,不一定就是對的。
王小波說過: ”在人類的一切智能活動里,沒有比作價值判斷更簡單的事了。假如你是只公兔子,就有作出價值判斷的能力——大灰狼壞,母兔子好;然后兔子就不知道九九表。此種事實說明,一些缺乏其他能力的人,為什么特別熱愛價值的領域。倘若對自己作價值判斷,還要付出一些代價;對別人作價值判斷,那就太簡單、太舒服了。”
“假設我相信上帝,并且正在為善惡不分而苦惱,我就會請求上帝讓我聰明到足以明辨是非的程度,而絕不會請他讓我愚蠢到讓人家給我灌輸善惡標準的程度。假設上帝要我負起灌輸?shù)娜蝿?,我就要請求他讓我在此項任務和下地獄中做一選擇,并且我堅定不移的決心是:選擇后者。”
雖然我不喜歡作價值判斷(當然有時也忍不住會去作),但我同樣認為,人當然有去分別是非善惡,去做價值判斷的自由,也有表達自己判斷結果的自由,但他人接受不接受,那就是他人的自由了。一個人不能用自己的自由去傷害他人的自由,除非征得對方的同意。如果一個人能以理服人,最后我選擇了接受他(她)的觀點,我一點也不會反感,因為我的選擇是主動的,自愿的,不是在他(她)的強迫下發(fā)生的。
同理,在一個人的觀點受到質(zhì)疑時,我不覺得“勸別人改變觀點”有任何問題。關鍵問題是一個人去”勸別人改變觀點“,而對方”就是不改變“時,這個人能不能接受和尊重對方的"不改變"。當然,我自己也做不到在心理上去尊重每個異見者,有很多時候,無論我多么努力,想打心底去尊重對方,但”這個人真他媽傻逼“的感覺就是會冒上來,根本不受我主觀控制,不過我能控制自己的言行,我會盡量讓自己從言行上去尊重對方。反正對方也不能爬進我心里去窺探,只能從我的言行中去感受,關鍵是盡量讓他(她)覺得自己受到了尊重。 也許有人會說,這是一種虛偽,是口是心非,但我還沒找到比這樣的虛偽更好的方法。
如果一個人把自己的觀點強加于他人,說服不了他人就開始人身攻擊,非要別人也跟著相信自己相信的東西。那么,我只能說:這樣的人拉低了人類智商的平均水平。我又忍不住,再次把王小波抬出來——“降低人類的智能,乃是一種最大的罪孽。所以,以愚蠢教人,那是善良的人所能犯下的最嚴重的罪孽。”
文/毛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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