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萊西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發(fā)布,公告稱, 2019年9月25日 , 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資源部《關于龍口 - 青島公路龍口至萊西(沈海高速)段工程建設用地的批復》(自然資函 [2019]542號)批準萊西征收土地127.1446 公頃。
征收(農(nóng)轉(zhuǎn)用)土地位置及用途
地塊一:
位于河頭店鎮(zhèn)和馬連莊鎮(zhèn),總面積104.5513 公頃,涉及河頭店鎮(zhèn)郭福莊村、臘樹莊村、千家村、小溝子村、寄馬溝村、鞠家莊村;馬連莊鎮(zhèn)北山口村、東軍寨村、方里村、河崖村、呂家草泊村、南山口村、上洼子村、孫家莊村、臺上村、吳家草泊村、吳家莊村、西軍寨村、下洼子村、小屯村、徐家草泊村、格達村、朱耩村、郭寶莊村共 24 個村土地。
其中河頭店鎮(zhèn)郭福莊村土地 6.1584 公頃(其中旱地 5.7774 公頃、農(nóng)村道路 0.3002 公頃、溝渠 0.0298 公頃、設施農(nóng)用地 0.0495 公頃、其他草地 0.0015 公頃)、臘樹莊村土地 0.2754 公頃(其中旱地 0.0883 公頃、坑塘水面 0.1871 公頃)、千家村土地 5.5577 公頃(其中旱地 3.5255 公頃、農(nóng)村道路 0.3806 公頃、溝渠 0.0204 公頃、坑塘水面 1.5649 公頃、設施農(nóng)用地 0.0338 公頃、其他草地 0.0325 公頃)、小溝子村土地 1.9220 公頃(其中旱地 1.8548 公頃、農(nóng)村道路 0.0225 公頃、溝渠 0.0338 公頃、坑塘水面 0.0109 公頃)、寄馬溝村土地 0.0221 公頃(旱地 0.0078 公頃、農(nóng)村道路 0.0143 公頃)、鞠家莊村土地 0.5238 公頃(其中旱地 0.4627 公頃、農(nóng)村道路 0.0611 公頃);馬連莊鎮(zhèn)北山口村土地 6.1768 公頃(其中旱地 3.7128 公頃、果園 1.1156 公頃、有林地 0.3458 公頃、農(nóng)村道路 0.2781 公頃、溝渠 0.5877 公頃、坑塘水面 0.0977 公頃、其他草地 0.0391 公頃)、東軍寨村土地 9.3883 公頃(其中旱地 8.3979 公頃、果園 0.1978 公頃、農(nóng)村道路 0.2924 公頃、溝渠 0.5002 公頃)、方里村土地 0.3800 公頃(其中旱地 0.1126 公頃、果園 0.2297 公頃、農(nóng)村道路 0.0072 公頃、溝渠 0.0305 公頃)、河崖村土地 7.5731 公頃(其中旱地 6.3925 公頃、果園 0.7483 公頃、農(nóng)村道路 0.2607 公頃、溝渠 0.1684 公頃、坑塘水面 0.0032 公頃)、呂家草泊村土地 1.3792 公頃(其中旱地 1.2271 公頃、農(nóng)村道路 0.0318 公頃、溝渠 0.1203 公頃)、南山口村土地 2.8459 公頃(其中旱地 2.5721 公頃、農(nóng)村道路 0.1268 公頃、溝渠 0.1093 公頃、其他草地 0.0377 公頃)、上洼子村土地 5.9796 公頃(其中旱地 3.6619 公頃、果園 1.1694 公頃、有林地 0.0470 公頃、其它林地 0.1593 公頃、農(nóng)村道路 0.1559 公頃、溝渠 0.4010 公頃、坑塘水面 0.3045 公頃、村莊 0.0457 公頃、其他草地 0.0349 公頃)、孫家莊村土地 2.1564 公頃(其中旱地 1.4857 公頃、農(nóng)村道路 0.0494 公頃、溝渠 0.6213 公頃)、臺上村土地 24.6903 公頃(其中旱地 19.1827 公頃、果園 2.7577 公頃、其它林地 0.0457 公頃、農(nóng)村道路 1.4115 公頃、溝渠 0.2719 公頃、坑塘水面 0.2470 公頃、設施農(nóng)用地 0.0862 公頃、河流水面 0.1519 公頃、其他草地 0.5357 公頃)、吳家草泊村土地 5.6082 公頃(其中旱地 4.3181 公頃、農(nóng)村道路 0.2345 公頃、溝渠 0.0474 公頃、坑塘水面 0.5822 公頃、其他草地 0.4260 公頃)、吳家莊村土地 2.7973 公頃(其中旱地 1.7304 公頃、果園 0.9225 公頃、農(nóng)村道路 0.0740 公頃、溝渠 0.0704 公頃)、西軍寨村土地 0.3574 公頃(其中旱地 0.3188 公頃、農(nóng)村道路 0.0386 公頃)、下洼子村土地 6.3734 公頃(其中旱地 5.6224 公頃、農(nóng)村道路 0.5068 公頃、溝渠 0.1339 公頃、其他草地 0.1103 公頃)、小屯村土地 2.0054 公頃(其中旱地 1.7420 公頃、農(nóng)村道路 0.0320 公頃、溝渠 0.2314 公頃)、徐家草泊村土地 3.8035 公頃(其中 旱地 3.4743 公頃、農(nóng)村道路 0.1956 公頃、溝渠 0.0868 公頃、其他草地 0.0468 公頃)、格達村土地 1.4267 公頃(其中旱地 1.2488 公頃、農(nóng)村道路 0.1434 公頃、溝渠 0.0345 公頃)、朱耩村土地 6.6942 公頃(其中旱地 5.1139 公頃、果園 0.3051 公頃、有林地 0.0837 公頃、農(nóng)村道路 0.3974 公頃、溝渠 0.2379 公頃、坑塘水面 0.0038 公頃、采礦用地 0.4669 公頃、河流水面 0.0524 公頃、其他草地 0.0331 公頃)、郭寶莊村土地 0.4562 公頃 ( 其中旱地 0.4360 公頃、農(nóng)村道路 0.0156 公頃、溝渠 0.0046 公頃 ) 。該宗土地作為交通運輸用地。
地塊二:
位于河頭店鎮(zhèn),總面積 22.5834 公頃,涉及河頭店鎮(zhèn)洼子村、肖官莊村、董家村、小溝子村 4 個村土地。
其中河頭店鎮(zhèn)洼子村土地 11.8185 公頃(其中旱地 10.4929 公頃、有林地 0.0059 公頃、農(nóng)村道路 0.3844 公頃、溝渠 0.1856 公頃、設施農(nóng)用地 0.1943 公頃、村莊 0.1539 公頃、其他草地 0.4015 公頃)、肖官莊村土地 7.9893 公頃(其中旱地 6.7650 公頃、農(nóng)村道路 0.3635 公頃、溝渠 0.5329 公頃、其他草地 0.3279 公頃)、董家村土地 0.1010 公頃(其中旱地 0.1010 公頃)、小溝子村土地 2.6746 公頃(其中旱地 1.7893 公頃、果園 0.7703 公頃、有林地 0.0579 公頃、農(nóng)村道路 0.0410 公頃、溝渠 0.0161 公頃)。該宗土地作為交通運輸用地。
地塊三:
位于河頭店鎮(zhèn)洼子村,總面積 0.0099 公頃,涉及河頭店鎮(zhèn)洼子村 1 個村土地,
其中旱地 0.0094 公頃、農(nóng)村道路 0.0005 公頃。該宗土地作為交通運輸用地。
土地征收補償安置方案也公布
公告表明,由有關部門按照簽訂的土地征收補償安置協(xié)議,及時支付補償費用,相關各方應及時清理地上附著物,按照征地補償安置協(xié)議約定的時間交付土地。公告明確,對本公告行為有異議的,可以于公告發(fā)布之日起 60 日內(nèi)向青島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對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資源部《關于龍口 - 青島公路龍口至萊西(沈海高速)段工程建設用地的批復》(自然資函 [2019]542 號)有異議的,可以于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 60 日內(nèi)向省政府申請行政復議。行政復議期間,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