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很多快遞員愿意將包裹放進快遞柜里,因為這樣可以省去上下樓的奔波,節(jié)省時間,提高工作效率,多接單多提成。然而,有個別快遞員不征詢顧客意見,便將快遞包裹存進快遞柜。如此一來,快遞員是方便省事了,消費者卻不樂意了,明明家里有人卻不送,造成不少糾紛。
針對這一情況,近日交通運輸部發(fā)布的《智能快件箱寄遞服務(wù)管理辦法》規(guī)定,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遞快件前,應(yīng)當征得收件人同意;收件人不同意的,智能快件箱使用企業(yè)應(yīng)當按照快遞服務(wù)合同約定的地址提供投遞服務(wù)。寄件人交寄物品時指定智能快件箱作為投遞地址的除外。
快遞送貨上門、當面驗貨是基本要求。《快遞暫行條例》對快件投遞當面驗收也有明確規(guī)定。有些價值較高的貨品必須當面驗收,如果不顧用戶要求,將快遞一律放到快遞柜里讓用戶自取,既不合法也不合情理。盡管部分消費者送貨上門的需求不太強烈,也有消費者認可超時存放收費的做法,但提前征求消費者的意見很有必要。
落實好快遞柜服務(wù)新規(guī),快遞公司要制定詳細、完善的規(guī)章制度,秉持用戶至上原則,要求快遞員在把快遞放進貨柜之前,先征得客戶同意,為用戶提供便捷的快遞末端服務(wù)。同時,應(yīng)加大對快遞自動化、科技化軟硬件的逐步升級,科學派單,提高快遞員的工作效率。此外,快遞員也要嚴格遵守行業(yè)規(guī)范,對于一些大件物品、必須當面驗收的物品及收件人主動要求送貨上門的物品,必須依照與用戶約定的要求提供服務(wù),不能圖自己方便,給消費者造成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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