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藝人陳喬恩驚傳因酒駕在臺北被捕。
據警方透露陳喬恩是在4日凌晨1點多時出門購物,因為紅燈右轉被警方攔下,因為一身酒味被要求酒測,經檢測結果0.67,已超過標準值,所以將她以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
陳喬恩酒駕被查畫面
陳喬恩也表示:確實是自己晚上與朋友聚會喝了一瓶啤酒,想出門買東西吃,結果在開車剛過紅燈右轉時,就碰到了查酒駕的交警。
目前陳喬恩已在律師陪同下,在繳交10萬元臺幣(約合2萬元人民幣)保釋金后,順利離開地檢署等待開庭。
隨后陳喬恩也在微博發(fā)文回應稱:非常抱歉做了不好的示范,也讓大家當心了,對不起。
陳喬恩早年因主演偶像劇竄紅,作品包括《薰衣草》、《王子變青蛙》等,還曾以《命中注定我愛你》入圍金鐘獎戲劇節(jié)目女主角,被譽為“偶像劇女王”。
近年來臺灣偶像劇市場日漸衰落,陳喬恩非常聰明的選擇來內地發(fā)展。雖然開頭幾年遭遇水土不服,演了一系列雷劇。但是還是在這些雷劇中,憑著個人魅力十足的東方教主而再一次爆紅。
之后,陳喬恩開始了她在內地精彩紛呈的偶像劇大女主人生。對比同期出道的偶像劇女星,楊丞琳、王心凌、林依晨等人,已經遠離主流演藝圈的狀態(tài),陳喬恩或許已經是臺灣偶像劇女星能有的最佳待遇了。
可是這次“偶像劇女王”真是攤上大事了。
此前,有報道稱臺灣酒駕懲罰號稱“全球最嚴”,幾乎達到“沾酒別上路,上路必被罰”的標準。駕駛人吐氣酒精濃度達0.25mg/L(或血液中達0.05%)以上便構成公共危險罪。有酒駕行為至少判處2個月以上有期徒刑,并從嚴處罰。想必這次對陳喬恩的處罰也輕不了,畢竟陳喬恩是公眾人物,對社會的影響是極大的。
而在內地陳喬恩也因酒駕沾上丑聞,成為劣跡藝人。還被網友質疑是慣犯,經常飆車又酗酒。
事實上,陳喬恩從學生時期就開始喝酒了,她之前曾在某發(fā)布會上直言自己在上學的時候經常偷偷喝啤酒:“我畢業(yè)前是乖乖女,但是會買啤酒和幾個同學分。喝酒,我從來不喝醉,只是偷偷喝,畢業(yè)以后才有喝醉經歷?!?/p>
陳喬恩也曾自曝出道初期因酗酒上節(jié)目氣炸經紀公司將她冷藏半年。有網友還扒出去年3月她稱“告別啤酒”的打臉微博,以及節(jié)目中她被一眾明星奉為酒神的視頻。
去年2月陳喬恩更是在雨天飆車,曬照稱雨天深夜從新竹到臺北只花了45分鐘,自夸“天生車手”,讓不少粉絲捏一把汗。
4日晚些時候,陳喬恩更被質疑撒謊,臺灣某節(jié)目還專門找來警官現場喝啤酒實測,陳喬恩到底有無說謊?
該警官在節(jié)目現場喝啤酒實測,首先喝完一罐330ml的啤酒,測得酒測值為0.08,接著喝完第2罐啤酒,酒測值也只到0.16,與陳喬恩所謂的一罐啤酒飆至0.67的數字相差甚遠,也讓主持人驚呼:“所以陳喬恩就在說謊嘛!”
另外最新消息稱,臺灣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強烈譴責陳喬恩毫無道德感,酒駕自私行徑更是罔顧人命,不得原諒,呼吁各界抵制陳喬恩所有廣告代言、戲劇、綜藝演出活動。在此影響下,陳喬恩恐失大部分代言和演藝活動。那么陳喬恩的演藝事業(yè)會不會就此flop呢?
其實縱觀當今演藝圈明星酒駕被捕的明星還真不在少數。
其中最著名的就是高曉松當年酒駕入獄
2011年,高曉松還在為自己的電影《大武生》做宣傳,不料5月9日他就在北京東城區(qū)駕車與前車追尾,造成四車連撞,4人輕傷,被警方帶走。
當時還有網友將酒駕者高曉松的成名作《同桌的你》進行了改編,新版名為“酒桌的你”,以此來調侃酒駕入刑后第一個被抓的名人。
最后高曉松被判處拘役4個月,處罰3000元。事后,高曉松拒絕了媒體采訪,在一張白紙上寫道:“對不起!永不酒駕!”作為回應。
但奇怪的是,酒駕入獄對高曉松來講似乎并沒有太大的影響,在之后的幾年高曉松在演藝圈也是混的風生水起。
曾經家喻戶曉的“爾康”周杰
2009年6月2日凌晨,周杰駕車在北京與一輛出租車相撞,造成三人受傷。
事發(fā)后周杰棄車逃逸,12小時后才回警局接受調查。7月1日,朝陽交通支隊作出《交通責任認定書》,認定屬棄車逃逸行為。7月26日,朝陽交通支隊決定對周杰罰款1800元,并處五日行政拘留。
雖然多年后這件事被周杰否認稱,“當時我處理的很好,我并沒有走?!?/p>
但是曾經拿生命在演戲的周杰再也紅不了了。
韓國曾經的當紅偶像尼坤
說起尼坤酒駕的事,大家內心還是充滿了惋惜的。
當時,微醺的尼坤開著車與迎面而來的摩托車相撞,好在并沒有人員傷亡。
公司表示,2PM組合成員尼坤在事故發(fā)生前,與同公司的藝人喝了兩杯啤酒。而尼坤在被檢測時,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達到了0.056%,被吊銷了駕駛執(zhí)照。
在酒駕之后,尼坤的演藝事業(yè)一蹶不振,到現都很少聽到尼坤的消息。曾經的當紅偶像,如今卻默默消失在了大眾視野當中,想想也是悲哀。
娛樂圈中像這樣的藝人其實還有很多很多,像王志文、胡彥斌、吳京、劉朔、謝天華、毛威、Makiyo等等,梁家輝更是多次因酒后駕駛而被警察逮捕。
他們當中有的人,會在酒駕后痛定思痛,更用心的投入到自己的演藝事業(yè)當中,以最具誠意的作品回饋廣大觀眾。像吳京,去年就拍出《戰(zhàn)狼2》這樣的優(yōu)秀作品,一夜爆火演藝事業(yè)更上一層樓,名利雙收。
也有的像Makiyo一樣在酒駕被捕后一蹶不振,從此消失在大眾視野。
眾所周知,廣電總局在2014年曾下發(fā)“封殺劣跡藝人”的通知,全面封殺吸毒、嫖娼等違法行為的“劣跡藝人”。由"劣跡藝人"參與制作的電影、電視節(jié)目、網絡劇、微電影等也都被要求暫停播出。
通知中“吸毒”“嫖娼”行為被明確點名,但出軌等道德問題則未提及。從過往經驗可以得知,央視封殺的“劣跡藝人”都是從事過不道德、嚴重違法犯罪的藝人。雖然酒駕還沒上升到嚴重的違法犯罪行為,但這次酒駕事件無疑是對陳喬恩演藝事業(yè)的致命一擊,她今后事業(yè)如何一切都是未知數。
但是,縱觀這幾年發(fā)生的酒駕事件,并不是所有的明星都會為此一蹶不振,事業(yè)盡毀。高曉松不就是個很好的例子,現在高曉松的事業(yè)不也蒸蒸日上嗎?所以,事在人為,小編看來陳喬恩還是有可能重新活躍在熒幕上,只是時間問題。
但不可否認的是,酒駕行為確實是不可取的。酒駕會導致人的運動反射神經遲鈍和視覺障礙,使駕使者的判斷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從而導致交通事故的發(fā)生。生命誠可貴,請別拿來兒戲,酒駕理應受到該有的懲罰,難辭其咎。
作為公眾人物,更要懂得承其重。希望陳喬恩以后能嚴格要求自己,注意自己的行為,以免給觀眾以及粉絲造成不良影響。公眾人物要起到好的帶頭和示范作用,應該成為大眾學習的典型榜樣,以身作則多傳遞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