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召開青島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次會議,
決定任命:
林萍為青島市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
周鈞為青島市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室主任;
楊湧為青島市人大常委會城鄉(xiāng)建設環(huán)境與資源保護工作室主任;
王岐為青島市人大常委會民族僑務外事工作室主任。
決定免去:
劉瑞華的青島市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室主任職務;
劉慶武的青島市人大常委會城鄉(xiāng)建設環(huán)境與資源保護工作室主任職務;
劉少平的青島市人大常委會民族僑務外事工作室主任職務。
根據(jù)青島市人民政府市長張新起的提名,決定任命:
閆希軍為青島市公安局局長;
紀家棟為青島市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局長。
決定免去:
黃龍華的青島市公安局局長職務;
徐國啟的青島市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局長職務。
根據(jù)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代理院長李方民的提名,決定任命:
李煥亭為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根據(jù)青島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李建新的提名,決定任命:
陶衛(wèi)東為青島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
張薇為青島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
決定免去:
李存基的青島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決定批準:
程宏謨辭去青島市市南區(qū)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的職務;
楊光辭去青島市市北區(qū)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
王同慶辭去青島市嶗山區(qū)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
高林辭去青島市城陽區(qū)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
翟慧格辭去即墨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
毛永強辭去膠州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
張欽利辭去平度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
孫健辭去萊西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
根據(jù)青島海事法院院長劉亞寧的提名,決定任命:
宋俊文為青島海事法院副院長;
劉長玉為青島海事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決定免去:
宋俊文的青島海事法院海事審判庭庭長職務。